第461章 胡乱扣罪名-《开局签到御物术》
第(3/3)页
首先他是杀了孔雀一族的两位天仙族人,这事可能违反了仙界的某一仙条,而仙界的仙条可能会很死板,例如杀天仙必需偿命之类的。
那他有什么对自己有利的反驳观点,可以抵消杀天仙必偿命或者必重罚的天条呢?
不知者无罪?
不归仙庭管?
仙规仙条不适用于下界?
他还只是一个散仙,还没有飞升仙界成为天仙?
有了,法盲不懂仙规仙条,这是第一道屏障!
所谓不知者无罪。
第二道屏障就是他还不是仙界的天仙,不受仙界的仙规与仙条束缚!
他们仙界的仙规与仙条,自然只适用于仙界!
还有,下界是一个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世界,只要你的实力够强,你就可以肆意杀掉比你弱的对手。
而唯一对他们做出惩罚的,就是那因果循环,报应不爽的天道。
比如他杀孔雀一族的那位青色孔雀,那完全是因为它在下界肆意作恶,任意杀戮吞食下界的凡人。
被他吞食的凡人,少说也有上万人了。
贫道杀它一个在下界疯狂作恶的凶禽,为那些被它吞食的凡人报仇,这不过分吧?
贫道替天行道杀了它,这正好应了那句因果循环,报应不爽的因果报应论。
它若是不来这里,不肆意吞食这里的凡人,贫道会出手杀了它么?
这显然不会!
所以它的死,是它咎由自取,与贫道关系不大,是天道要让它死,要让它为自己的肆意妄为付出代价。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