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商法弊端-《大秦命运》


    第(2/3)页

    齐国先后三次变法,第一次是秋时期的管仲变法,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第二次是齐威王田因齐变法,主要集中在吏治方面。第三次则是齐宣王田辟疆变法,大体跟秦国相似,但是变法没几年,变法的大臣苏秦便被老世族刺死了,变法也就搁浅了。燕国在燕昭王时期开始变法,历一代君王,之后变法就没有什么动静了。赵国在赵武灵王时,以胡服骑的名义进行了变法,历武灵王、孝成王两代,之后就没有变法了。

    秦国变法最彻底,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东方六国虽然也变法了,但是并不彻底,且法治中还有礼治。这也是为什么六国能多次合纵攻秦的一个内在原因,因为新旧之间水火不相融也。

    商鞅变法为什么会有历史局限?

    商鞅变法处在一个新旧历史交替时期,新旧势力斗争异常激烈的历史特点和变法的阶级属使变法不可避免带有一定的局限。变法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变法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变法也未与旧制度、文化、习俗彻底划清界限。具体表现在:

    第一,商鞅变法时,废除了世亲世禄制,侵害了贵族利益,树敌众多,加剧了变法阻力。

    第二,商鞅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践行的是严刑峻法,所以加重了百姓的压迫和负担,加剧了阶级矛盾。

    第三,他推行二十等爵制,使得国内盛行尚武风尚,人人崇尚武力,不求学习,只求能在战场上杀敌。

    第四,他推行“燔诗书而明法令”,使得大量文化典籍消失,造成文化的一次大灾难。

    第五,建立什伍制,使得人人变得功利,邻里之间常常为了自利益而举报他人。

    可以说,商鞅变法的作用使得秦国能够统一中国,也因其历史局限导致秦朝二世而亡。

    商鞅变法的真正面目!

    在中国的“伟大改革家”序列里,商鞅及与他同时代的李悝、吴起等人,是祖师级人物,曾被长期誉为“推动历史进步”的伟大先驱。

    实际上,商鞅其人,不过是一个冷血的“国家主义”打手,是一个中国历史长河中从未消失过的恐怖幽灵。据《商君书》所载,其变法理念有三:

    求国家强盛,须铲除“仁义和平善良孝悌”。

    求国家稳定,须造就一人人互相监视互相告密的社会机制。

    求国家长久,须秉持并实践“弱民”、“愚民”理念。

    据《史记·商君列传》,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有三:
    第(2/3)页